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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情侶婚前一起買房,後續可能產生糾紛。(示意圖/ET資料照)

記者項瀚/綜合報導

情侶婚前一起買房,後續可能產生糾紛。專家表示,婚前共同出資,登記在一方名下,屬婚前財產,「這波房價大漲後,若雙方選擇分手,當初誰出的資金雖然清楚,但上漲房價的歸屬就易生糾紛。」另外,也有房仲舉例,情侶可能因一起買房話題,而導致分手。

 

情侶買房常見糾紛包括,在熱戀階段男方出錢買房子,登記在女方名下,女方認為是男生送自己的房子,不過雙方分開後,男方主張當初只是借名登記,往往只能透過訴訟去證明。

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建議,除資金往來證明要留底,最好一開始連登記比例都講好,雖然談錢傷感情,但日後真的走不下去時,也能夠好聚好散。

此外,這波房價大漲,也衍生出新的問題。曾敬德說,若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屋,登記在一方名下,屬於婚前財產,「這波房價大漲後若感情遇到波折,要分開時就可能會遇到糾紛,當初誰出的資金雖然清楚,但上漲房價的歸屬就易生糾紛。」

▲情侶也可能因一起買房,導致分手。(示意圖/達志)

情侶也可能因一起買房,導致分手!東森房屋研究中心經理葉沛堯表示,聽過身旁不少友人分享,與另一半愛情長跑多年,想與對方一起買房,反而「嚇跑了」對方,「他們的想法往往是,買房為人生大事,一起買下去就很難有回頭路,才驚覺自己根本沒做好與這位伴侶共度一生的打算。」

至於情侶購入預售屋,但婚後才交屋的產權如何認定?《ETtoday新聞雲》先前就曾報導《》,婚前、婚後財產應以交屋時間點為準,而非購入預售屋的時間。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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